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第六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08]230号)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建质函[2006]16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评选第二批广西“十佳”规划师、广西“十佳”建筑师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开展广西“十佳”规划师、广西“十佳”建筑师评选活动,是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进一步增强我区城乡规划和工程建筑设计人员的责任感与荣誉感,促进规划与设计水平的提高,繁荣我区规划与建筑创作,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规划与建筑设计作品的需要。各市建委、规划局及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评选第二批广西“十佳”规划师、广西“十佳”建筑师活动的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二、评选办法
评选第二批广西“十佳”规划师、广西“十佳”建筑师的办法分别见附件1、附件2。
三、报名及材料申报要求
(一)报名时间:评选活动自下发通知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09年8月 5日。
(二)材料上报:各市建委、规划局和区直各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9年8月10日前,将材料分类报送:广西“十佳”规划师报送自治区建设厅城市规划园林处;广西“十佳”建筑师报送自治区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联系方式:
自治区建设厅城市规划园林处:
电话:0771-2260047,2260049(传真)
联系人:梁立新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9楼
邮编:530028
自治区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电话:0771-2260060
联系人:黄克明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楼
邮编:530028
附件: 1、第二批广西“十佳”规划师评选办法.doc
《广西“十佳”规划师申报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