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规划局、园林局、房产局、市政(市容)局、房改办: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5〕14号)、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15〕57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5〕58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2015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