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联〔2016〕22号
各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各会员企业:
为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和引导建设、施工等单位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确保结构安全可靠,创建精品工程,我会在近15年来开展鲁班奖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多年国家优质奖工程优质结构评价的经验基础上,今年年初开始召开了多次会议,征求了全体会员单位、14个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和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并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现决定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广西优质结构奖”)评审活动。请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评审办法》的申报条件,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我会进行动态受理,并根据申报项目的实际施工进度,按照《评审办法》要求进行动态检查和评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从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实施。
联系人:余 阗、杨景民;
联系电话:0771-5710107、2260105。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
广西建筑业联合会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广西优质结构奖”)代表我区建设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最高水平,评选对象为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 广西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动态受理并择优选取推荐,结构工程质量应达到广西领先水平。
第四条 广西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广西优质结构奖工程每年表彰一次。
第五条 申报国家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是获得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
第二章 申报条件、范围
第六条 申报条件
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
(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第七条 申报范围
达到如下规模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和其它工程,可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
(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15000m2及以上,可以申报全部或者部分单体建筑。
(二)公共建筑工程及以土建为主的工业工程:中小学教学楼1500 m2及以上;影剧院1000座及以上;体育馆2000座及以上;其它工程建筑面积在3500 m2及以上。
(三)以安装为主的工业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
(四)市政基础设施:
1、桥面面积在6000 m2及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路面面积在30000 m2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
2、长度在50m及以上的城市跨河桥(不含引桥)。
3、地铁车站(主体和附属)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区间隧道单线在1000m以上或间隔连续区间隧道单线在1500m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4、日供水在5000t及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在5000t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5、日处理在300t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6、投资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五)交通、电力、铁路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
(六)水利工程:规模等级在中型及以上。
(七)个别工程规模虽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纪念意义、在社会上反响较好,且结构体系新颖、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复杂的工程。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
(一)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工程;
(二)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
(三)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
(四)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
第九条 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经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推荐,向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申报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并递交以下申报资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
(三)施工合同、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复印件);
(四)工程概况、工程创优计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五)其他应提供的证明资料文件。
以上资料由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负责审核,并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签署核对人姓名后报送广西建筑业联合会。
第四章 现场检查及评审
第十条 现场检查工作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组织按各设区市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推荐申报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动态组织检查。
(一)原则上各项目要进行两次现场检查。第一次:多层建筑结构工程检查地基基础、地下室到地上三层以内的结构(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结构工程可到地上五层以内)。第二次:多层建筑结构工程检查地上三层以上主体结构工程(高层建筑结构为地上五层以上结构)。对于超高层建筑每增加20层(不足20层按20层计)增加一次评审检查。
钢结构建筑工程必须检查屋盖结构。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工程等根据其结构特点分次检查。
(三)评审和现场检查专家,从广西建筑业联合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实行专家与关联企业回避制度。
(四)现场检查程序
1、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工程项目质量情况的汇报;
2、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意见;
3、核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原件;
4、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
5、反馈检查情况;
6、提出现场检查意见。
第十一条 广西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组成评审委员会按年度进行。评审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与管理的专家组成,人数7-9名。其中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评审委员会成员每年动态调整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十二条 参加评审的工程在评审前,申报单位需提供反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程序验收情况的3分钟影像资料。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的申报材料和工程现场检查评分情况,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预选名单。
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确定的获奖工程预选名单,在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网站公示7个日历日后,评审结果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并公布。
第十五条 评审结果公布后,凡经举报、投诉或后期建设发现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的,广西建筑业联合会将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调查、核实,达不到广西优质结构工程质量水平的,撤销其广西优质结构奖荣誉称号。
第五章 表 彰
第十六条 获奖工程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发文通报表彰,对荣获广西优质结构奖的主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授予荣誉证书。
各设区市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十七条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主动接受评审单位和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现场检查专家和评审委员会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公开,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参加检查和评审工作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
申 报 表
工 程 名 称
申报单位(盖章)
工程项目所在地
申 报 日 期
广 西 建 筑 业 联 合 会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总承包单位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文字清楚。
2、填写的工程名称必须与立项批文的工程名称一致。如有更改,需有相关单位的文件。
3、工程类别一栏,按(1)住宅工程类(2)公共建筑工程类(3)工业工程类(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其他类等分类填写。
4、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应用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应用情况主要填写施工中采取的新技术、新工艺等质量及验收情况。
5、单位名称必须同相应的承包合同中的单位名称公章一致。如有更名,要有相应的批准文件。监理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参与申报。
6、工程质量情况简介主要填写工程概况(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围护结构等分部工程的质量情况),施工的特点、难点、亮点,主要工艺情况,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7、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意见,应含有对施工单位创优体系的评价,对创优成果的意见,明确推荐与否。
10、“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推荐意见”栏内,主要说明申报工程前期初评情况,各类基本建设程序审查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等,工程结构质量在该地区所具有的质量技术水平。
11、除需要填写意见盖章栏目内容可用手写外,其余内容请打印。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址 |
|||||
工程类别 |
工程规模 |
||||
开工时间 |
计划主体 完成时间 |
||||
建设单位 |
|||||
设计单位 |
|||||
勘察单位 |
|||||
申报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
参建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
监理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
项目总监 |
资格证编号 |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
工程概况(包括基础类型、结构特点): | |||||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应用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应用情况: | |||||
质量、安全情况: | |||||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