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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管字[2004]50号)

2004-09-07 00:00:00 来源:火狐平台 收藏
 

桂建管字[2004]50号

各市、县(区)建委(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施工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厅建管处联系(联系人:韦道业,电话:0771-280574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考核要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四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