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标字[2004]8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的公告》(第21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的公告》(第21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公告》(第215号)和《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第2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四年五月十三日
桂建标字[2004]8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的公告》(第21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的公告》(第21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公告》(第215号)和《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第2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