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等7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护左江花山岩画遗产区传统村落的建议”,已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协办。经我厅商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左江花山岩画遗产区保护工作情况
我厅十分重视左江花山岩画遗产区的保护研究和合理利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安排,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支持左江花山岩画遗产区保护工作。一是加强花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纲要编制。该规划纲要已按程序获得住房城乡建设审查通过,为其获批世界文化遗产和即将申请自然文化双遗产奠定了基础。2013年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30万元,用于花山风景名胜区(包括崇左、宁明、大新、凭祥、龙州等5个景区)规划编制及保护。二是支持遗产区风貌改造工作。根据自治区开展花山岩画申遗工作的安排,2013-2014年,我厅共安排左江沿岸特别是遗产区风貌改造5818户,共计补助资金1745万元,用于改善沿岸城乡面貌,塑造特色风格。三是支持遗产区人居环境改善。近年来,我厅高度关注遗产区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安排江州区、宁明县、龙州县、扶绥县等地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共计补助1亿元;安排22个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建设,共计补助5500万元;安排35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共计补助2800万元;安排扶绥县水泥窑协同处理垃圾项目建设,补助2500万元;安排乡土特色示范村共28个,共计补助资金4200万元。以上项目的实施,必将极大改善遗产区人居环境,促进文化传承和遗产保护。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你们对左江花山岩画遗产区传统村落保护提出的“一轴三带三片区”的建议非常好、非常及时,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2012年以来,我厅先后组织开展了4次广西传统村落调查建档,分两批公布了广西传统村落名录共423个,其中崇左市有9个村落入选,但是作为花山岩画第一遗产区的宁明县却无一村落入选广西传统村落名录,这与崇左市的民族文化、自然资源和农耕文明的发展历程极不匹配。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你们的意见建议,大力推进宁明县传统村落建设。
(一)编制总体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我们正在编制《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从自治区层面划定保护带、保护区,建立整体保护、片区保护和突出特色、差异化发展等分级分类保护发展体系,在“保什么、怎么保、如何发展”等方面给予地方指导。我们计划在总体规划中,将遗产保护区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一个重要片区,做好顶层设计,并在整体保护、重点发展方面予以重要的定位,并在以后以规划为依据安排的项目资金中给予倾斜。
(二)指导做好统村落申报工作。2017年,我区将组织申报第三批广西传统村落,并申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这既是自治区也是国家组织的最后一次申报。此次申报采用地方提出申报名单和提供基础资料,规划设计单位负责编制申报材料的办法实施,地方承担的工作量很小,不存在缺乏技术力量、缺乏人员就影响申报的问题。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截至2017年3月底,全区各市拟申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的数量达281个,其中桂林市申报数量最多,共142个村落,而崇左市仅计划申报4个,遗产区无一申报。下一步,我厅将督促遗产区各县加大摸排力度,及时将有质量的村落发掘出来,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同时,建议崇左市和遗产区各县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加强与我厅的沟通联系,积极组织申报。
(三)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在指导遗产区各县实施好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的基础上,我们将根据财政资金的安排和投向,继续加大对遗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力度,促进文化传承弘扬。
(四)依法开展保护发展相关建设活动。左江花山岩画遗产区属于花山国家风景名胜区范围,在花山岩画遗产区内开展保护发展相关建设活动应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以及花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建设要求,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31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宋 洋,0771—2260191
抄 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联络处、崇左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