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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8〕35号)

2018-10-12 09:53:27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质〔2018〕3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2016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和2018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我厅分别对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浙江中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了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业务的处理。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2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