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收藏
保存桌面
手机端
使用帮助

关于三祺和顺园项目计价问题的复函(桂造价函[2019]20号)

2019-05-20 16:34:47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造价函[2019]20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三祺和顺园项目计价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该工程协调会上发表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大模板的计价问题。该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按普通模板计价,中标后承包人按规定编制了高大模板专项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且经发包方同意监理审核后实施,属工程变更。因此,符合高大模板条件的模板及钢支撑项目应按本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10.4的约定计价,但应扣除原投标报价中的相应费用。
    二、土石方及淤泥外运运距问题。合同清单范围内部分: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强制性条文第4.1.2条,招标清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因此,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运距与清单运距不一致时,按实际运距计算。合同清单范围外部分:根据你公司提供的工程联系单(编号:HSY-确认-003),运距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字确认为准,按合同有关约定计算。
    三、石方超挖换填计价问题。该工程在基础施工过程中,部分区域存在强风化岩石层,需采用机械破碎挖除,但由于该部分岩层裂隙分布杂乱,导致存在超挖的情况,后换填C15混凝土至设计标高。若确因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开挖标高难以控制,建议发承包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本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10.4的约定对经确认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价。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