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9〕353号
民盟广西区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广西特色小镇建设中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建议”,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协办。经我厅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广西持续推进特色小镇培育,注重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特色小镇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出台文件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快推动。2017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广西特色小镇培育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4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启动我区特色小镇培育工作。2018年,公布了45个广西特色小镇培育名单(其中有14个为全国特色小镇)。目前,各小镇产业策划研究和核心区建设规划已通过自治区审查,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筹措资金超过600余亿元;有17个小镇推动迅速,基本满足培育阶段验收评估的十五项要求,顺利转入建设阶段。近期,我厅按照《广西特色小镇培育阶段动态评估细则》要求,对仍处于培育阶段的28个特色小镇进开展了首次动态评估,其中有16个小镇评定为合格。
我区在特色小镇培育中,注重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意见》就深度研究挖掘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和产业文化,将文化展示融入到小镇规划建设和生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特色小镇评选时,我们也一直将民族文化作为遴选特色小镇的重要依据,优先将民族文化鲜明的申报对象列入培育范围。在第一批广西特色小镇中,以民族文化为基础或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有三江侗族自治县柚香小镇、恭城瑶族自治县月柿小镇、东兴市京族海洋小镇、南丹丹泉小镇等;属于自治区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的有柳州中渡喀斯特山水古韵小镇、桂林大圩漓水文化小镇、贺州市贺街宗祠文脉小镇、贺州黄姚旅游文化小镇等;主要产业依托广西传统文化(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有兴安县漓江三花小镇、苍梧县六堡茶小镇、平南县节庆装饰品小镇、田阳县壮乡芒果风情小镇、河池市宜州区天丝小镇等。
二、对提案所提六个方面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明确小镇建设发展目标,突出产业发展重点”的问题。突出“产业建镇”,小镇产业“特而强”是特色小镇的鲜明特征。广西特色小镇的遴选,注重从特色产业考虑。其中,第一批45个特色小镇中,柳州中渡喀斯特山水古韵小镇、桂林大圩漓水文化小镇、北海市涠洲浪漫岛小镇等特色小镇文化旅游产业突出,其余小镇在名字上也都能体现出特色产业,如茉莉花小镇、月柿小镇、衣架小镇等。这些特色小镇的产业都具有特色,有些小镇的产业在世界范围内都占有很高的比例,如荔浦是“中国衣架之都”,年产各系列衣架制品20多亿只,衣架产品90%以上出口外销,衣架生产总量、出口量约占全国同类产品的50%以上。
根据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2018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要求,广西特色小镇培育进一步强化“产业建镇”,注重小镇特色产业定位及发展,在产业策划研究成果集中审查中严格把关,并督导小镇严格按照建设计划实施。对于文旅型特色小镇,原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和原自治区文化厅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印发了《广西旅游型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特色文化小镇创建管理办法》,自治区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编制了《文旅型特色小镇创建管理办法》和《文旅型特色小镇评定标准》,制定了文旅型特色小镇的建设标准和技术导则。
下一步,对于已进入建设期的特色小镇,我们将进一步严格督促指导各个小镇按照通过审查的核心区建设规划进行建设,深度研究挖掘地方传统特色文化,将特色文化融入到小镇规划建设中,保持与自然生态相协调、与民族文化相适应的村镇风貌以及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建筑群落,让小镇居民和创业者既能享受现代城市生活,又能留住绿水青山;努力争取让每个小镇都能实现文化展示“四个一”的目标,即突出一个主题文化品牌、建设一个文化场馆、打造一个小镇公园、形成一个具有独特文化肌理和建筑风貌的小镇核心区。
(二)关于“加强财税对历史文化发展的支撑力度”的问题。
一是加大财税对历史文化发展的支撑力度。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统筹资金加大力度保护我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据统计,2017年-2018年共统筹资金7174万元,用于支持包括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在内的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同时,提高对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的补助标准,自治区财政厅从2008年的2000元提高到2019年的5000元,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从2011年的3000元提高到2018年的4500元。
二是重视财税政策对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发展的支撑力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陆续批复了特色小镇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保护规划、安防消防防雷等一批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文物保护专项经费3000多万元,有力推动了特色小镇的文物保护利用。2018年底,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等5个小镇成功列入广西首批特色文化小镇创建名单,原自治区文化厅于2019年对5个特色文化小镇进行资金补助(每个特色文化小镇补助20万元,共计100万元),补助经费现已划拨到位。目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正在研究制定《文旅型小镇创建工作方案》,拟对列入文旅型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创建单位给予经费补助并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
(三)关于“协同各部门参与解决乡镇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针对我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招人难、留人难、待遇低、上升空间小等突出问题,2017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自治区财政厅于2017年—2018年下达中央财政资金3254万元,专项支持文化志愿者培训、重点文化人才选送和扶持、“三区”文化人才培养等,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人才素质和业务水平,弥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不足。
自201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以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先后开展了第三、第四和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工作。目前,我区代表性传承人达到555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49人,组织举办了17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广西培训项目。下一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结合文旅型特色小镇建设工作,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传承人认定,并为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争取更多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在原广西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质量标准评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库的基础上,结合文旅融合的新要求,进一步扩充完善专家库,为特色小镇等工作储备专家技术人才。
(四)关于“保护乡土建筑群落,文化展示融入小镇建设”的问题。乡土建筑群落和文物,是当地传统文化的载体,我厅一直开展传统村落和历史名镇名村申报保护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共评选了三批自治区级名镇17个(其中有9个镇入选第一批至第七批国家历史文化名镇)、自治区级名村51个(其中有29个村入选第一批至第七批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共评选了三批共657个广西传统村落(其中有280个村落入选第一批至第五批国家传统村落),累计争取中央资金4.8亿元。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也一直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要求各地对历史文化名镇的文物点进行调查登记,符合文物标准的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选择重要的公布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依法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如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已公布不可移动文物17处,其中公布自治区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部分已辟为纪念馆、陈列馆向公众开放。贺州市昭平县黄姚镇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中共广西省工委旧址,成为当地的知名文化品牌,是外地游客到黄姚镇首选之地,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下一步,我厅与文化和旅游厅将重点加强特色小镇传统特色民居保护,保护传统特色民居的营造法式和建造技艺,保护特色小镇的传统建筑风格,保持与自然生态相协调、与民族文化相适应的小镇风貌,形成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建筑群落,特别是加强标志性公共建筑保护。保护具有民族特色或地方特色的镇门、戏台、鼓楼、牌楼、牌坊、风雨桥、凉亭等,突出民族传统特色。
(五)关于“多渠道宣传展示,促进历史文化传承”的问题。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媒介资源,全媒体多渠道宣传包括特色小镇在内的广西旅游资源。在报纸、机场、高铁站等传统媒介投放广告的同时,在电视媒体开辟多个旅游专栏;投入近900万元,分别与广西电视台、南方卫视、湖南卫视等媒体合作,联合开设旅游类电视栏目和旅游扶贫栏目。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打造海外自媒体宣传阵营,提高海外认识度。2018年,广西旅游境外账号共在Facebook和Twitter推文386篇,两个平台粉丝数量共达74万人,在Facebook曝光2000万次以上,在Instagram上传360张宣传图片,谷歌总曝光3000万次,在Youtube上传的31部旅游宣传视频曝光达600万次。
二是坚持均等化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每年在全区建设1000多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截至目前,全区已投入24亿元建设11522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广西80%的行政村,覆盖率位居全国前列。
三是积极组织全区各级院团、业余文艺团队开展“戏曲进乡村”活动。2018年广西“戏曲进乡村”活动全年总计演出10984场,观众总人数达446万人次,地方经费累计投入749万元,共有1177个戏剧院团参加活动,演出惠及917个乡镇,覆盖率73%;惠及6318个行政村,覆盖率52%。
四是积极推进博物馆建设。跟踪指导自治区博物馆、顶蛳山遗址博物馆的改建和建设工程,今后还将结合特色小镇创建工程,指导文旅型小镇创建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建设独具特色的博物馆,展示和传承当地特色文化。
(六)关于“发展特色旅游产业,打造地方节庆文化”的问题。文化是特色小镇的“魂”,特色小镇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内容,是广西特色小镇建设的考核指标之一。广西特色小镇培育强调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要着力进行挖掘,同时形成和打造小镇独特的产业文化,通过举办特色传统文化活动和产业文化活动,建设活动场所、加强宣传等方式发展特色小镇的“特色”文化,展示当地的独特文化魅力和产业文化特色,如一些特色小镇里的莲文化和莲花文化节。
对于我区包括特色小镇文化在内的文化旅游品牌的打造和宣传,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近年重点打造了“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文化旅游消费品牌,并于2018年先后投入旅游发展资金800多万元用于活动组织和广告宣传,全区各地开展了300多项文化旅游活动;2019年,围绕“桂风壮韵浓”“民族体育炫”“相约游广西”“e网喜乐购”“和谐在八桂”等五大版块,组织了近千场文化旅游活动。同时,指导各地结合自身旅游资源及当地民俗、风土特色,因地制宜,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或主题活动,如南宁的月月旅游节、钦州蚝情节、宜州刘三姐文化旅游节、宾阳炮龙节等。
衷心感谢你委对我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