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传真):0771—5331544)和(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联系人:李广生,联系电话:0771-2260099)。
2020年6 月 12 日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传真):0771—5331544)和(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联系人:李广生,联系电话:0771-2260099)。
2020年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