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
资质申请事项实行电子化办理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提高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服务水平,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我厅决定自2021年10月25日起,对厅本级审批权限内的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事项实行电子化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项范围
向我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变更行政许可事项(总承包特级、部分一级、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的,均实行电子化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企业登陆火狐平台(网址:/wsbs/)“桂建云”平台“行政审批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后打印附有防伪条形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按要求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二)登陆“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在“切换区域与部门”栏目中选择“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在线办理”,企业上传附有防伪条形码、经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扫描件即可完成网上申报。
(三)我厅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组织评审,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的审批结果将在火狐平台(网址:/)公示公告栏目发布。
(四)通过审批的企业,可以登陆火狐平台(网址:/wsbs/)“桂建云”平台“行政审批系统”中的“企业信息→资质信息”栏目,自行下载并打印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建筑业企业申报表》填报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杜绝弄虚作假。
(二)申请材料填写的相关内容须与《建筑业企业申报表》匹配对应,相关附件材料须用彩色原件扫描上传,以字体内容清晰可辨、符合网上申报系统提示要求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