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第48号
根据建设部有关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规定,我厅对广西鸿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核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审查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审查结果
序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申请类别 |
审查意见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4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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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鸿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二级 |
企业经营经历不满三年;企业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不符合要求;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达标;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达标;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和年工程产值不达标,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 |
2 |
广西林海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二级 |
同意 |
3 |
广西艺景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 |
同意 |
4 |
广西鲁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二级 |
同意 |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6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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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甲级核定 |
同意(报建设部审批) |
2 |
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 |
甲级核定 |
同意(报建设部审批) |
3 |
南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
甲级核定 |
同意(报建设部审批) |
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甲级核定 |
同意(报建设部审批) |
5 |
广西华蓝设计(集体)有限公司 |
甲级核定 |
同意(报建设部审批) |
6 |
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
甲级核定 |
同意(报建设部审批) |
注:1、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5个工作日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资质证书,在领取证书时需交回原有资质证书的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