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1号
现批准《钢制储罐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73-2008,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3.2、3.4.1、3.5.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1号
现批准《钢制储罐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73-2008,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3.2、3.4.1、3.5.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