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收藏
保存桌面
手机端
使用帮助

关于广西南宁铭城建筑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整改合格情况的通报

2009-02-12 00:00:00 来源:火狐平台 收藏
桂建管〔2009〕9号
各市建委: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对《关于2008年全区建筑业企业第二期资质核查及建筑市场检查情况通报》(桂建管〔2008〕90号)中被通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经复查,广西南宁铭城建筑有限公司等49家建筑业企业经过整改,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建筑市场管理要求,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可以从事工程招投标活动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2008年建筑业企业第二批资质核查及建筑市场检查整改合格的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