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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等10家企业整改合格情况通报

2009-03-10 15:30:31 来源:火狐平台 收藏

桂建管[2009]16号

各市建委、招标办: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对《关于2008年全区建筑业企业第二期资质核查及建筑市场检查情况通报》(桂建管〔2008〕90号)中被通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经复查,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等10家建筑业企业经过整改,符合建筑市场管理要求,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可以从事工程招投标活动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名单如下:
  一、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
  二、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三、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
  四、湖南星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中国建筑二局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六、中建三局装饰有限公司
  七、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八、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福建省旭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十、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