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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防审查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2023-12-28 16:21:5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收藏

编号:20233049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防审查管理工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防审查是指我区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针对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同时设计,用于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范围内以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的报警、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等建筑智能化工程开展的施工图审查),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我厅拟组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防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面向全区各有关单位征集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家库专家工作内容

      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防工程审查提供如下技术服务:

(一)按相关规定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防审查工作;

(二)配合研究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防审查质量管理有关政策和措施;

(三)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防审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和问题争议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 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防审查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廉洁自律。

(二)长期从事与部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相关的技术性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5年以上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五)近5年在工作中无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筑市场行为不良记录,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六)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专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程序

      专家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采取个人自荐方式的,应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均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候选专家本人填写《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技防审查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详见附件1)、《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技防审查专家库成员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职务任命文件、单位出具的廉洁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

(二)候选专家所在单位对专家推荐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我厅,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三)经我厅汇总、审核通过后,将纳入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技防审查专家库成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请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分别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1月12日前报送至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17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以“XXX(所在单位名称)+技防审查专家库申报材料”命名,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到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工作邮箱(注:同一单位多个申报多个人员时,应在总目录文件夹下,分别建立各申报人员的子项文件夹),工作邮箱:tsjc@zjt.gxzf.gov.cn。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陆绍清,0771—2260061。

 

       附件:1. 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技防审查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 自治区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图技防审查专家库成员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