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1]9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今年元月份,我厅下发了《关于实行全区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和工程检测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报送信息制度的通知》(桂建管〔2011〕13号),要求全区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和区外来桂建筑业企业(以下统称“建筑业企业”)于今年4月底之前完成网上报送信息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仍有近1000家建筑业企业至今未在网上报送信息。为确保我区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和正常运行及网上报送信息制度的顺利推行,切实维护建筑业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将网上报送信息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筑业企业网上报送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建筑业企业网上报送信息制度,是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加快完善我区建筑市场监管体系,严格市场准入,着力解决企业、从业人员市场清出机制不健全问题和市场准入清出与工程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筑业企业网上报送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本辖区内的建筑业企业认真做好网上报送信息工作。
二、加快完善我区建筑业企业网上信息数据库工作
(一)对于已在网上报送信息的建筑业企业,要认真进行审核校对网上填报的信息,企业和个人相关信息的变更要及时进行更新,确保网上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增项时报送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报送的信息一致,否则,行政许可机关不予行政许可。
(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报建报监、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和备案等各个环节,以及建筑市场整顿、层级监督检查、资质资格核查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建筑业企业网上报送信息系统”的作用,实现建筑业企业监管工作与网上信息的全程联动。
三、强化网上报送信息的监督管理
对于未在网上报送信息的建筑业企业,我厅将按“沉睡企业”、“空壳企业”处理,暂停其在全区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资格。同时,将企业名单在火狐平台上公布。
联系电话:0771-2260118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