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质〔2017〕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6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和2017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龙州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广西晟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2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2日
桂建质〔2017〕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6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和2017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龙州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广西晟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2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