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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各设区市开展勘察设计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设〔2018〕8号)

2018-05-14 16:50:46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设〔2018〕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开展勘察设计检查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根据我厅工作安排,各设区市于2017年度开展了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检查工作,现将各市开展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2017年,大部分设区市组织开展了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共检查项目182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36份。其中,柳州市开展了2次检查,检查通知、整改通知、检查结果通报等文件材料齐全完备;贺州市调剂部门年度预算为开展检查安排专项经费,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质量检查工作。在此,对柳州市、贺州市予以通报表扬。各市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详见附件1。

    (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检查情况。2017年,南宁、柳州、贵港、贺州、崇左市组织开展了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检查工作,共检查项目36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份;其他设区市均未开展相应检查工作。各市开展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检查情况详见附件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市组织开展2017年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检查,加大了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随机抽查的覆盖面,提升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但尚未形成完善的层级监督检查机制,主要表现在:一是检查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设区市未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大部分设区市未开展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检查工作;二是部分设区市未开展专项检查,而是将该项检查列入综合性检查,且检查的数量和深度不够;三是部分设区市专项检查启动时间较晚,检查工作跨年度实施,未能与自治区层面组织的随机抽查同步进行。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推进检查工作制度化。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检查工作制度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检查,检查应有相关通知和结果通报,通报中应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单位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抽检项目宜以固定周期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的项目为主,同时抽检部分正在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抽检项目数量由各市根据项目总量自行掌握。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年开展的检查原则上应覆盖本辖区内各县(市、区)。

    (二)尽早制定检查计划。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尽早将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检查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工作经费要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三)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检查完成后及时将检查通知、检查结果通报等文件抄送我厅,以便我厅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总体情况,总结、指导、督促各地检查工作的开展。

附件:⒈ 各设区市2017年度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表

      ⒉ 各设区市2017年度开展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检查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3日

 附件1

         各设区市2017年度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表

序号

设区市名称

检查次数(次)

检查项目数(个)

整改通知数(份)

整改涉及单位数(个)

建设

勘察

设计

审图

1

南宁市

1

15

0

14

14

14

11

2

柳州市

2

57

57

57

15

57

12

3

桂林市

1

24

24

0

2

13

3

4

梧州市

1

16

8

8

5

8

7

5

北海市

1

13

4

4

0

4

3

6

防城港

1

9

9

9

5

5

0

7

钦州市

1

4

14

4

4

4

2

8

贵港市

1

12

12

0

7

8

4

9

玉林市

0

0

0

0

0

0

0

10

百色市

1

4

4

4

4

4

4

11

贺州市

1

16

4

0

0

4

4

12

河池市

0

0

0

0

0

0

0

13

来宾市

0

0

0

0

0

0

0

14

崇左市

1

12

0

0

0

0

0

附件2

              各设区市2017年度开展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检查情况表

序号

设区市名称

检查次数(次)

检查项目数(个)

整改通知数(份)

整改涉及单位数(个)

建设

勘察

设计

审图

1

南宁市

1

14

0

0

0

0

0

2

柳州市

1

1

1

1

1

1

1

3

桂林市

0

0

0

0

0

0

0

4

梧州市

0

0

0

0

0

0

0

5

北海市

0

0

0

0

0

0

0

6

防城港

0

0

0

0

0

0

0

7

钦州市

0

0

0

0

0

0

0

8

贵港市

1

1

0

0

0

0

0

9

玉林市

0

0

0

0

0

0

0

10

百色市

0

0

0

0

0

0

0

11

贺州市

1

12

0

0

0

0

0

12

河池市

0

0

0

0

0

0

0

13

来宾市

0

0

0

0

0

0

0

14

崇左市

1

8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