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评估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4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自评工作,并于2019年9月6日前将自评报告报送至我厅城建处。
联系人:朱锴,联系电话:0771-2264310,电子邮箱:jstcjc2123@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0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评估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4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自评工作,并于2019年9月6日前将自评报告报送至我厅城建处。
联系人:朱锴,联系电话:0771-2264310,电子邮箱:jstcjc2123@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