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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5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0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季报的通知

2006-03-09 11:51:24 来源: 收藏

桂建设[2006]6号

各市委(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及勘察设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建质函[2005]37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区2005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06年季报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国家统计局批准,2005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执行新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报表制度》),请各有关单位务必自行到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下载新的《报表制度》认真进行学习,我厅不再另行转发。

二、我区所有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都要按照《报表制度》的有关要求填报200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

三、在新的《报表制度》中增加了报送季报的要求,从2006年起,我区每个持甲级、乙级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含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都要按照《报表制度》的有关要求,自觉、按时地填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季报,届时我厅不再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的200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06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季报均以书面报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均需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3.0版,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制作,其统计数据以电子文档的方式用《信息系统》的数据在线发送功能,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建设部,各单位不需再向我厅报送数据软盘,但需按《报表制度》的规定,在向建设部报送统计数据电子文档的同时,将1份书面报表报送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各单位报送的书面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需在签名处签署有关人员的姓名。

五、由于《报表制度》的统计指标有所改变,建设部已对《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各单位在用《信息系统》制作统计年报、季报之前,请务必先登录建设部网站免费下载升级软件包,将《信息系统》升级到3.0版本,然后再应用一次《信息系统》的在线升级功能进行在线升级,待升级完毕后再制作年报、季报的数据、打印书面报表。

六、鉴于不少单位原来负责统计的人员发生了变动,为帮助有关人员能熟练的应用《信息系统》,我厅拟在20062月中旬委托广西勘察设计协会在南宁市举办一期《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班,邀请《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单位——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授课,各单位如需派人参加培训学习,请立即填写并寄回本通知所附的回执单,以便我厅根据报名情况做相应的安排。

七、对于个别尚未购买《信息系统》的单位,可从建设部网站免费下载统计年报及季报的表式,然后用Microsoft Excel按表式制作年报、季报及相应的数据软盘,再将制作好的书面报表及数据软盘各1份,按有关时限要求直接报送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八、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是国家统计的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必须按《报表制度》规定时间,完成2005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06年每一季度的季报报送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建设部网站将随时自动记录、通报各单位的报送情况。

九、各单位有关人员在填报过程中,如有对《信息系统》软件操作技术方面的问题需解决,请与“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联系(联系人:叶海华,联系电话:0760-89208038920836);如有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邮编:530028;联系人:黄克明;联系电话:0771-2260060)。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六年二月八日

附件:参加《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班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