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1]7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我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15号)下发以来,全区大多数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工程检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建筑业企业”)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了资质核查材料。但是,从各市报送材料的情况看,仍有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77家企业(名单见附件)至今仍未报送资质核查材料。为加强管理,确保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我厅研究,决定责令上述377家建筑业企业(第一批),于2011年9月15日前报送资质核查材料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后,于9月30日前统一报送我厅建管处。
请各市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建筑业企业报送资质核查材料。如逾期仍不报送的,将视为规避资质核查,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全区未报送2011年资质核查材料建筑业企业(第一批)名单(377家).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