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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1年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桂建管[2011]80号)

2011-09-08 09:04:36 来源:火狐平台 收藏

桂建管[2011]80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1年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中,经过各市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工程检测和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进行核查,发现广西银宇结构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95家建筑业企业(第一批,名单见附件)的资质核查材料存在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要求。现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规定,对上述95家建筑业企业(第一批)作出限期整改决定,整改期自本文公布之日起,为期1个月。在整改过程中,上述企业暂停承揽新工程,不得新申请资质。逾期不整改的,将撤回其资质。

    请各市及时通知本辖区内的整改建筑业企业报送资质核查整改的相关材料。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权限的管理规定,三级(含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企业,由各市负责进行资质核查,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企业,各市要按照有关规定撤回其资质;属于三级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报送的资质核查整改材料,各市要提出核查意见。

    请各市将核查三级资质企业和三级资质以外的企业情况和意见,于2011年10月30日之前,一并报送我厅建管处。

    附件:2011年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第一批)限期整改95家企业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