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质〔2014〕22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全面推进我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桂建管〔2014〕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厅定于11月下旬开展全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建的住宅工程,重点是2014年以后新开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
(二)设计单位针对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提出专项设计措施的情况。
(三)施工单位组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
(四)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
检查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
每个设区市及抽查所辖的1个县(市、区)。每个设区市抽查2个在建住宅工程,每个县(市、区)抽查1个在建住宅工程。具体项目在各地的在建工程一览表中随机抽取。
四、检查分组
我厅将派出2个检查组对全区进行检查,检查区域和行程安排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五、检查程序
(一)在设区市召开汇报会,听取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组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汇报。
(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检查表》(附件1)检查受检地的相关资料。
(三)确定抽查的工程。
(四)到工地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请受检地区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准备一份在建工程项目一览表(要求有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名称、审图机构名称、施工和监理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形象进度和监督机构监督小组成员姓名等内容)。
(二)请受检地区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前准备好本地区组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书面汇报材料,在检查时提交给检查组并作简要汇报。
(三)请受检地区事先对照附件1准备好相关资料、进行自查、如实填写一份检查表并加盖公章,在检查时交检查组。
(四)检查组确定抽查的工程后,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受检工程的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和监理项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到场。
七、其它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将本文转发至辖区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网(网址:www.gxzljd.com)下载。如有未尽事宜,可详询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联系人:王劲宏,联系电话:0771—5881296。
附件:⒈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检查表质22附件.doc
⒉ 在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检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