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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重大城建项目建设信息季报制度的通知(桂建计字[2004]4l号)

2004-10-25 00:00:00 来源:火狐平台 收藏

桂建计字[2004]4l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市政公用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广西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55号)中关于项目建设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为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投资目标,及时了解各项统筹推进重大城建项目和沿海基础设施大会战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建设情况,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任务的完成,经研究,我厅决定实行重大城建项目建设信息-季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项目建设信息季报制度的范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重大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4年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26号)的项目安排,执行项目建设信息季报制度的项目包括2004年自治区统筹推进的新开工重大城建项目和沿海三市基础设施大会战建设厅协管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2和附件3。

二、工作方式

重大城建项目建设信息季度调查工作由各地级市建委(建设局)、市政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照项目安排逐项填报汇总,市辖市、市辖县的项目由建委(建设局)负责汇总上报。

三、报表填报要求

各地要根据自治区确定的投资项目和建设目标责任要求,认真填报《重大城建项目投资建设完成情况季度调查表》(见附件1),并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各地在填报季报表时请务必使用excel格式,以便我厅汇总。

四、报送方式

各市请在季度后5日内将项目季度调查表(电子版)报送我厅计财处,EmailLuXiang769~163com,。

联系人:广西建设厅计财处蒋成雄、陆 

  话:077125922762825871(传真)

附件1.重大城建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季度调查表

附件2  2004年广西统筹推进的新开工重大城建项目表

附件3.广西沿海三市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建设厅协管项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00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