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房〔2007〕48号
各市建委、规划局、房产局、拆迁办:
为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建设部《关于请填报〈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的通知》要求,我厅负责全区各地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总和上报。为了做好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总工作,在前段时间开展全面检查和抽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的内容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填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请各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录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zt/jsxtz1/下载《汇总表》,并负责《汇总表》的填写、汇总和上报工作。在填报过程中,凡涉及到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情况,各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
三、请各市将填写完成的《汇总表》(含电子版)于2007年8月25日前报送我厅。《汇总表》填报过程中有何问题,可咨询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办公室或与我厅联系。
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人:何小雪
联系电话:010—58933096
自治区建设厅联系人:岑维平、蒙歆芬、黄敏丽
联系电话:0771—2260078、2264311
传真:0771—2260078
电子邮箱:zhb2117@163.com
邮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自治区建设厅房产处(邮编:530023)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八日